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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未都博客文章第683篇:桑兰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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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兰赴美国为自己提起18亿美元的诉讼在中国人看来是个笑话,这官司如果如愿赢了,桑兰立马进入中国女富豪排行榜,各类采访与话题随之会把瘦弱的桑兰淹死,在财富与苦难之间,国人更热衷财富。

十多年前,桑兰代表中国在美国参加友好运动会,在众目睽睽之下,桑兰跳马失手,虽保住了性命,但终身不能站立,下半身没有知觉,成为残疾人士。尽管后来在公众面前桑兰一直保持笑靥如花,但我猜想,在夜深人静之时,桑兰的痛苦依然,只有她自己知晓。

事故之后,世人不分国籍地给了桑兰同情甚至是爱,帮助她从阴影中走出,但桑兰依然要承受超出常人所知的痛苦,当痛苦变成一种生活常态之时,一个人无法不去思考以致愤怒。于是,在律师们的帮助下,桑兰踏上了漫长险恶的诉讼征程。

18亿美元的诉讼索赔是桑兰的权利。只是习惯于赔偿制的中国人不知还有一种法律制度侧重惩罚。中国人在许多侵权案中之所以缄默不语,是因为如果进行诉讼,即便赢了也得不偿失,诉讼成本会大大超过获得的利益。比如我在书店里看见我的盗版书公开地卖,我也一笑了之;如果诉讼,我一定赢,赢几百元而已,还伤了元气,伤了和气,十分不值。

而美国惯行的司法惩罚制让所有侵权者胆战心惊,一旦被判侵权赔偿则可能倾家荡产;所以侵权者都要计算侵权成本,瞻前顾后;即便无意识的侵权也会深刻检讨反省,避免再次发生,继而给社会一个良好的信号。

因此,桑兰的诉讼无论输赢,都有其积极意义,警示美国相关人士与组织,提示中国人司法制度的设立还有另一条思路。

20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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