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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未都博客文章第932篇: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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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载包括广州市在内的多家地方政府相继出台新规,从今年起,严禁个人以人查房。过去在房产部门输入姓名、房产证编号,登记号等任何一个信息,就可以查出房源,但今后可能除公检法外,公民想查就难了。

新规的起因显然源于去年下半年相继落马的房姐房叔一类案件,这些案件引发的社会公愤超出当权者的预估。在房价高涨,许多人买不起房的今天,这些人一弄就是几十套上万平米,甚至十几万平米,让我们这个本来挺和谐的社会变得十分不和谐。十八大后中央下决心整治此乱象,谁知地方政府这么配合中央,真应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之语,让人无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公有制国家,土地国有。国有乃全民公有,公有每一个公民就应该有权力知道在此之上孳生的一切利益。这些年腐败之乱象在房地产业凸显,落马之贪官多在房子与女人身上栽跟头。房子是死的,女人是活的,房子比女人好查,也不需要口供,一个官员房产多了显然就是铁证,也没法遮掩,不象女人多了,还能找个借口遮丑。

地方政府出台查房新规显然有保护腐败之嫌,要不怎么没见什么反腐的政策有这么雷厉风行的?“保护隐私”不应该成为借口,如果没有贪腐,为什么害怕查房源呢?制定该房产政策相关部门的干部有无勇气自我先曝出自己的房产情况呢?

“房多多”是我国社会的恶疾,原因是它以社会赋予个人的权力强占了社会公共资源,强占社会公共资源理应受到社会公众的监督,不能稍稍一感到不适,就马上出台对应政策。个人查房受限新规一出台,我估计社会各方只有贪官暗下高兴,党中央断然不会高兴的。

201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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