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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未都博客文章第976篇: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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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绛先生以其102岁高龄就其夫钱钟书的私信拍卖向社会公开表示自己的不满,不愿意私人之间的交往成为别人谋利筹码。此事在社会上引发轩然大波,许多个人与机构被裹挟进来,各自出于自各目的,自愿或貌似自愿地表态,让一个极为普通的商业行为一波三折。

过去出版界的信件往来是常态,我在编辑部时天天看见今人称之为名人的信件。仔细想想这些大都在当年被丢弃了,那时的出版社没有多少保留书证的意识,或者说由于此前几十年的腥风血雨,许多人都不愿意留下历史字证以防后患,我记得每年大扫除时,多数信件都被刻意销毁。

保留下来的都属偶然。钱钟书先生的这批书信估计杨绛先生都不清楚,或者只知过程不知内容,或者知内容也并未在意。原因是当年钱先生这类信件几乎天天在写,没有网络少用电话的年代,书信是交流最重要的工具。当时编辑部最常见的景观就是编辑们各自给自己的作者写信。

今天,就是这种信件已成为巨额财产,而且是生人的财产,这让社会有些不爽。杨绛先生老派,心纯如水,容不得这份商业的龌龊,于是愤然愤愤然。只是商业公司依照法律行事,不讲感情,或者说讲感情也在法律框架之下,多路法律专家趁机也出来表态以示专业云云,多于事无补。

道德形成于法律之前。道德无形法律有度。道德约束内心,法律约束行为。道德是文明的曙光,法律仅是文明的落日,因此是社会的最后一道防线。道德一旦失衡,法律就显得尴尬。

2013、6、7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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