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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未都博客文章第1159篇:厦大教师诱奸女学生,知识分子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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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提供2014年10月20日鉴定家、收藏家马未都先生发表在马未都博客上的《马未都博客文章第1159篇:厦大教师诱奸女学生,知识分子的尊严》文章阅读,主要包括厦大教师诱奸女学生,教育部重划师德底线的红七条,学术单位应该有起码的尊严等内容,全文如下:

美丽的厦门大学冷不丁出了个丑陋的教授,好多年睡了一名女学生之后被校方开除了党籍并撤销了教师资格,说起来校方也不容易,光调查就用了三个月,现在都是拿证据说话,让校方行使公安般的侦查能力恐为其难。校方一拖拉,公众还有意见。

而这老师有意思,牛屄说睡过几个女生都记不清了。这话听着不像在逃避,倒像在与谁叫板。此类老师的丑行逼得教育部重划师德底线,俗称“红七条”,其中“禁止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赫然在目,这条底线低归低,但终算一条线,只是执行起来有些难度。比如何为性骚扰?正面勾引不行,反向刁难就范算不算性骚扰?何为不正当关系?如女学生为某一种利益,而老师尚未结婚,女学生自愿投入怀抱,这算正当还算不正当?

“传道授业解惑”唐代文豪韩愈在1200年前就提出了,算是师德的基本标准。我们今天竟然有老师愣是传利益交换之道,授色情享乐之业,解男女风情之惑,真真时代奇葩。问题是这类奇葩怎么越开越旺盛,越开越妖冶呢?

我一向天真地认为学术单位应该有起码的尊严。我从小就敬重知识分子,因为我们这一代人在应该学习的年代没有机会进学校,学习知识都是东一筷子西一勺地叼来的,不系统也不扎实,至今我都不认为自己算知识分子,羡慕那些可以在学术单位孜孜不倦学习的人,可惜这些年知识分子的形象一天天地塌陷下去,十分恐怖。厦大教师诱奸女学生,在我看来算是一场失败的性交易,说句难听话,这还不如嫖娼光彩呢!嫖娼的交易明显比这类丑行还阳光且公平。

201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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